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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优质一次性导尿袋价格

发布时间:2022-08-20 00:41:14
安阳优质一次性导尿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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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体系建立 1、法规背景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1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2号)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的公告》(2015年第103号)。上述三个附录是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三类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特殊要求,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此同时,2017年9月1日,CFDA又发布《关于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7〕120号),文件强调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因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而对于初创新公司除了体系建立,还需要面临厂房选址和设计、建设等问题。 2、厂房规划 对于厂房问题,需要根据产品管理类别进行考量。非无菌产品要求相对较低。若为无菌、体外诊断类产品,则应严格按照法规和标准选址,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如远离铁离、码头、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屠宰场、染料等),对厂房的设计和装修,必须请专业的团队和公司来设计和施工,如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不得相互防碍影响,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人流、物流走向应当合理,避免交叉污染,注意洁净室的水池或地漏等。虽然委托专业公司负责,但整个过程,都需要专业体系人员进一步把关,避免整改,比如消防、环评等通不过等。 3、人员配置 建立体系问题,初创团队到底需要多少人?哪些岗位可以兼任? 必备岗位人员:生产负责人1名、研发部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专职检验员2名、总经理1名;可兼任岗位人员:管理者代表1名,可由质量负责人兼任;采购部负责人1名,可由研发老大兼任;销售部负责人1名,可由产品经理或总经理兼任;行政部负责人1名,也可让总经理兼任;内审员2名,持有内审资格证的即可兼任,但2人不得在同部门;生产人员1名以上; 如此算来十多个岗位,兼任下来,至少应有6人以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中规定:“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的要求。要求生产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专职检验员也不要兼任”,虽然明确了三个岗位不得兼任,但也明确提到,应配备相适应的人员,所以还是应当根据产品配备充足的人员,避免被开出不合格项目。 4、体系认知 对于初创团队而言,我们应深知:首先,质量管理体系是个系统工作,要有系统的观念和思维。文件及记录仅仅是整个系统的一部分,一个子系统而已,此外还有关键的管理控制子系统,设计控制子系统,生产制造子系统。需要与公司的培训系统,绩效系统,营销系统等等结合互动。基于此,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来说,是企业多年运行的标准化沉淀产物。其次,符合规范要求是医疗器械企业生存的底线。行业特殊性,即法规符合性。以往,只知道要符合法规,但具体如何符合法规及指导观念往往都是比较模糊的。当前法规的目标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持续生产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基于此,法规监管并不希望企业三天两头修改技术文件,工艺文件等,而是应保障在当前法规要求下,可持续生产安全有效医疗器械产品。若日常工作中就对法规要求有所思虑,那么质量管理体系法规符合性相对是较好的。再者,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不是为了一张认证证书,而是降低风险。对企业来说,若证书拿到就万事大吉,那么企业发展必定不会长远。监管部门审核,监督,你紧张;第三方审核你也紧张;大客户来验厂,估计十之八九你还是会紧张的。与其这样,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做好基础,做好系统管理。更容易达到实施体系的目的:预防为主,降低风险。后,我想说,没有继承,何来沉淀,何来文化。风来了,你是否准备好了?

安阳优质一次性导尿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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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近视是全球一大进行性疾病。其中,12岁以下年龄段更是近视高发期。 去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首份《世界视力报告》显示,当前全球近视人数约为22亿,19岁以下近视者为3.12亿,且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不断上升。报告还将中国与韩国当成典型案例,指出两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分别达到了60%与90%以上。 面对日益庞大的儿童近视患者人群,不少企业开始针对儿童近视领域进行新的布局。日前,强生视力健宣布与日本大隐形眼镜生产企业目立康(Menicon)开展全球合作,以开发和制造控制儿童近视的发展隐形眼镜。 隐形眼镜亦称角膜接触镜,随着RGP材料制作技术的提升以及人们消费属性的转变,近年来隐形眼镜市场热度居高不减。公开数据显示,目前隐形眼镜产业全球试产规模约80亿美元,年成长率约5%左右。 由于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生产厂商并不多。据《中国隐形眼镜市场调研及投资战略报告》显示,目前主要以强生、爱尔康、海昌以及博士伦等品牌垄断全球市场,其全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0%、25%、20%以及10%。 在国内市场上,在2010年,我国隐形眼镜市场规模在3亿~4亿美元范围内。而2020年,这一数据已经大幅攀升至14.62亿美元,隐形眼镜市场在十年间整体规模翻了近五倍。 不过,目前国内的隐形眼镜渗透率仅有7.5%左右,相比于日韩20%以上的渗透率、欧美国家40%以上的渗透率,中国隐形眼镜市场还有非常大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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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持以及市场需求的增加,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销售规模近几年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医疗器械出口额度逐年增加:2019年出口总额达到891.2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达13.13%;2020年医疗仪器及机械出口总额为1259.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41.5%。 但是,新版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落地后,对国内所有医疗器械出口企业来说,都将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01 欧盟MDR法规,今日生效! 2017年5月5日,欧盟正式发布新版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取代旧的医疗器械指令MDD( 93/42/EEC)。新旧法规交替过渡期为三年。 2019年,海关总署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成功应对欧盟MDR新规,促使欧盟在2020年4月24日正式宣布将《医疗器械法规(MDR)》强制实施日期推迟一年,这为中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争取到了宝贵的缓冲时间,但强制执行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也就是昨天,《医疗器械法规(MDR)》正式落地! 02 新版法规,对械企的要求更高 根据欧盟新颁布的医疗器械法规《医疗器械法规》(2017/745,MDR)和《体外诊断器械法规》(2017/746,IVDR),欧盟将医疗器械分为两大类别:医疗器械MD和体外诊断器械IVD。 MDR法规执行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IVDR法规执行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所以,对于所有的体外诊断企业来说,还有一年的时间为欧盟的体外设备法规(IVDR)做准备。 据了解,MDR后侵入式医疗器械MD根据风险等级将再细分为 I、IIa、 IIb、III类;非侵入式体外诊断器械IVD依据风险等级由低到高细分为A、B、C、D四类。 总体来说,欧盟MDR新规更加关注临床性能、更好的医疗器械可追溯性和对患者更大的透明度,具体变化有:医疗器械的范围扩大;提出医疗器械新概念和定义;设立中央电子资料库(Eudamed);设立产品独立的产品识别码(UDI);完善了医疗器械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加强对技术文件的要求;加强器械上市后的监管;完善临床评价相关要求;对授权认证机构(NB)提出严格要求等。 这意味着对进入欧洲市场的医疗器械将实施更严格的限制,对医疗器械相关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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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资料为鉴定依据 从案件行进时间来看,2017年3月30日,荣研化学在北京正式起诉广州迪澳;2018年12月13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2020年12月31日为一审判决日,整个案件从起诉到判决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对比20年专利保护期,不难发现,一旦创新发明成果被侵权市场竞争将有失公平。 董巍介绍,本案件涉及的LAMP法两项专利中262已经过期,083在今年9月份也马上过期,“侵权者”正是抓住了这类案件取证难、判定难、耗时长、花费高等特点,才会表现出对专利保护敬畏度不够。一审判决出来后,被诉企业仍然在继续参与招投标,对判决结果可以说是置之不理。 他指出:“本案侵权专利为产品的一段人工引物设计,即便将涉嫌侵权的试剂盒交给鉴定机构,一般的鉴定机构在技术上也很难反向把引物从中成功分离出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带来原告举证不能的风险。冒着一审中因坚持不走鉴定途径进行技术比对而被驳回起诉的风险,我们仍然要求,调取该产品在国家药监局注册申请的备案资料进行技术对比。在原告的坚持下,一审法院采纳间接比对的方式并终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两件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 在国家大力鼓励产品创新的当下,加大专利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董巍呼吁,“要加快医疗器械注册审批专利链接制度落地,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单位及个人的惩罚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国内外营商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明确提出,对仿制药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在注册审批中引入专利审查,如果发现专利侵权纠纷就可通过法院裁定解决,把专利纠纷和侵权风险解决在产品上市之前。医疗器械类产品应该参照药品的该链接制度。 据悉,2004年荣研化学投资1020万美元,已在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生物医学园区设立了外商独资高科技生物医疗器械企业。荣研化学方表示,荣研化学早已确立了加快全球化企业建设的方针,高度重视中国市场,本案的胜诉坚定了进入中国市场的决心,他们将会把领先的技术、设备引入中国并进行推广。